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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多项交通法规 一次性被扣36分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6-28

运城晚报讯 近日,在稷山交警大队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一男子因酒驾、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等多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次被扣36分。

6月22日晚,该大队杨赵中队民警,在稷峰东街与运稷路交叉口北50米处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当日20时许,一辆无牌摩托车摇摇晃晃在马路上行驶。当该车行至执勤点附近时,突然停了下来。随即,民警上前将该车拦停。当对该车驾驶人检查时,民警从其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进一步检查中,民警还发现冯某持C1驾驶证,而驾驶二轮摩托车需要E型驾驶证,明显存在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且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办理车辆上户手续,存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在对其进行批评和宣传教育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3种违法行为给予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记36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李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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