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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纪委监委精准监督维护群众微利益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6-08

本报讯 近日,永济市纪委监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的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监督首位。

永济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群众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按规定该费用应该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也就是说应该由办理抵押的银行缴纳该笔费用。但在实际办理工作中,为方便省事往往由办事群众代缴,事后银行未对该费用进行退还,也没有明确告知群众,这就导致办事群众无辜多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了解到该情况后,永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一名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围绕这一问题深入跟进、深入梳理、深入监督,通过对2017年至2020年的不动产抵押资料进行梳理,对联系的8家银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统计发现存在由客户代缴抵押登记费的有1856户,涉及金额19.99万元。该市纪委监委马上同这8家银行的纪检部门联系通报该情况,请求予以核实。经过反馈,此类情况确实存在,8家银行迅速自查整改,目前已有一家银行将374户代缴的55850元全部退还到位,其余银行正在加快整改中。

“虽然钱数不大,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虽然银行登记费用代缴是为了便利,但是管理不到位势必影响到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关注银行整改完成情况,切实把群众的实事办好。”永济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郭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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