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6-03
□记者 陶登肖 郝丽莎
近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培训和就业实际,出台了《“技能运城”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旨在推动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助力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方案》对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奖补政策、考证持证等方面作出明确阐述。
本期社会保障版为您解读“技能运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等内容。
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取证6.5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的任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2万人,占从业人员的26%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7万人,占技能人才的30%以上。
通过技能培训促进就业,2021年全市实现新就业13.5万人(其中,就地就近就业5.5万人,转移输出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通过持证就业增加收入,202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5%,较去年同比分别高5.2和2.6个百分点。
▲近日,在盐湖区一所职业培训学校,学员在学习制作菜品。 记者 郝丽莎 摄
供需对接 扩面增量
应培尽培全覆盖
建立“一平台、三机制”,促进“需求—培训—持证—就业—增收”精准对接闭环服务。聚焦转型发展、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新就业形态等,通过任务翻番,实现涵盖一、二、三产业的行业门类全覆盖、培训工种全覆盖、各类人群全覆盖。
依托全市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技能运城”信息平台,畅通“线上+线下”信息渠道,将每个劳动力的培训、就业等情况电子化、网络化。
围绕我市工业“十大产业集群”、“合汽生材”新兴产业地标、农业“五大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培养培训转型急需的紧缺技能人才和乡村振兴急需的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
实施“四上”企业职工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围绕乡村振兴、打造现代农业强市,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加大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
聚焦重点人群,实行全面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
持证导向 转型提质
优化供给调结构
加强培训取证软硬件建设,由主要依靠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短期基础性普惠制培训,向企业、院校、社会机构“三位一体”全门类多工种多层次转变,由大部分参训人员基本不取证,向基本全取证、梯次提高取证档次转变。2021年,全市新认定50家以上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实现持证就业提供有力保证。
在硬件建设方面,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启动建设山西(运城)新产业技师学院;整合全市中职(技工)学校资源,力争到“十四五”末在每个县打造1所高标准技工学校;围绕中高级技能培训、新技能开发、师资培训、技能竞赛等,建设1个示范性强、辐射面广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和10个以上院校(企业)实训中心。
在软件建设方面,选聘行业专家打造“师资超市”;每年选拔50名优秀讲师到国内外对口院校或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开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院校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师资互聘。
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鼓励劳动者持券培训、取证,培训机构凭券兑现补贴,完善“发券—培训—持证—兑现”闭环管理办法,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
企业一线技术技能岗位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证书;落实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
内拓外展 就业增收
抢占市场铸品牌
鼓励用工单位优先吸纳持证人员就业;鼓励培训合格的劳动者到小微企业就业;拓宽就地就近技能就业渠道;加大输出力度,促进省外境外技能就业增收;持续扩大在全国劳务市场份额,积极进军国际劳务市场。
打造“运城钳工”先进制造技工品牌;打造“运城装调”汽车制造技工品牌;打造“运城焊工”“运城家政”“运城电建工”“运城金牌月嫂”等劳务品牌;打造“运城果树修剪”专项品牌;打造“运城小吃”“稷山饼子”“闻喜花馍”等地方餐饮、非遗传承优势品牌。
大力实施“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创建活动,坚持标准化培训、规模化输出、全程化服务,把“劳务品牌”转化为独具特色的“就业名片”,推动“运城技工”劳务品牌走出山西、享誉全国。
技能成才 创新升级
增技赋能提档次
组织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激励技能成才、技能创新、技能强市,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技能运城”建设的浓厚氛围。
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全市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行业、企业经常性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技能竞赛。
建立技工院校学历认定标准,普通技工相当于中专、高级工相当于大专、预备技师相当于本科;建立专业技术职称交流评聘标准,技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高级技师相当于工程师。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建设补贴;设立“河东技能大奖”,对获奖人员授予“河东工匠”荣誉,激励技能人才;鼓励和引导广大劳动者争当“河东工匠”“三晋工匠”“大国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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