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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育惩戒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19

记者 李宏伟

3月5日,本报以“重拾‘戒尺’ 助力成长”为题报道了我市社会各界对教育惩戒新规实施的反响,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连日来,广大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惩戒新规的实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一些学校也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

   爱惩相结合 教育走得远

河津中学校长柴效荣认为,看了《重拾“戒尺” 助力成长》后,自己也深受教育。他认为爱和惩戒,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而且是相互交融,不能分开的。学校教育要强调“以人为本”,但也必然强调“师道尊严”。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教育少不了爱,更少不得惩戒!

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戒就已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只有爱惩相结合,教育才能走得远;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必要的惩戒,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内化于教育 外化于惩戒

万荣县示范小学校长柴晓华认为,教育惩戒权犹如园丁手中的“剪刀”,可以让成长中的少年如小树般笔直且茁壮地成长。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教育承载着育人的工程,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坚实后盾,未来的社会需要有担当、有作为、有责任感的新一代青年,孩子不应生活在一味地保护伞下,看似平和的顺境之下,让孩子丧失了直面生活的能力。恰当的挫折教育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现在的孩子的犯错成本太低,是一贯的让步而为,他们应当懂得为自己不当行为负责、不恰做法善后,从而获得直面问题的能力。教育惩戒的实施让孩子知道哪些行为是可行的,哪些行为是有违的,有利于培养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惩之有度,戒之有规,惩戒的度只要把握得好,有利于促进孩子身心良性发展,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相结合,有利于孩子适应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发展需要。

 惩戒有尺度 教育是目的

市区一学生家长余丽华认为,对于教育惩戒新规,支持有尺度的惩戒。她家孩子在读小学6年级,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有时候在家皮起来家长都要“动手教训”。在学校,一个班四五十个孩子,老师要是不适当惩戒根本管不住那些小调皮,但惩戒也要讲究方法,不能以体罚了之。支持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得“罚之有度”且要以“教育”为主要目的。

在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惩戒好像是一件自然的事,也较少有争议,这是因为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有一种信任,许多家长也信

“严师出高徒”和“不打不成才”。现在自己做了家长,经常在新闻里听到各种“虐童”“体罚”的事件会害怕,但支持老师使用有尺度的“教育惩戒权”,因为惩戒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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