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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谱写民生大文章 ——我市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3-10

记者 邢智轩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在司法改革中,我市坚持“三个面向”原则,根据地区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合理设置人民法庭。目前,我市共有47个人民法庭,其中1个中心法庭,5个城区法庭,41个乡村法庭。

万荣县人民法院贾村人民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办案(资料照片)

面向基层群众

发挥前哨作用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最大程度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上作出了积极贡献。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永济市人民法院蒲州人民法庭、稷山县人民法院翟店人民法庭、河津市人民法院清涧人民法庭和僧楼人民法庭曾荣获全国、全省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市人民法庭年均受理案件11489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35%,合同纠纷案件占44%,交通事故案件占5%,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占3%,其他纠纷占13%。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市36个人民法庭有独立的审判、办公用房,实现了审判、办公和生活“三区”分开,并建立了科技法庭、智慧法庭,设立了庭审直播系统、安检系统、语言识别系统,配备电子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开启了微诉讼、云法庭、云调解、云审判等智慧化办案新模式。芮城法院实行法庭代为立案,垣曲法院在政务网站、微法院开通网上立案功能,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我市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司法资源配置,涌现出杜云凯、李俊明、王霞等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秀法官,他们曾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者、维权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

搭建桥梁纽带

参与社会治理

近年来,我市人民法庭继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通过陪审员参与庭审、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员驻庭调解、村镇调解组织协同调解,将大量案件化解在基层。2017年以来,我市人民法庭调撤率保持在60%以上。

永济市人民法院蒲州人民法庭调解率达84%。该法庭总结的“早、细、诚、公、耐、信、联、访”八字调解法,灵活运用真情感化、换位思考、释法明理、借力调解、案例引导、引经据典、心理辅导等方法,实行“全面、全员、全程”调解,被群众称为“和谐楷模”。

临猗县人民法院立足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由人民调解员驻庭诉前调解。临猗县人民法院北景人民法庭与乡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共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调撤率达到90.2%。

人民法庭坚持对赡养案件、继承案件、邻里纠纷巡回审判,就地开庭,把“法庭”搬到偏远村庄、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百姓家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垣曲县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历山人民法庭处于中条山腹地,辖区居民分散,交通不便。为了加强教育效果,法庭工作人员深入赡养纠纷案当事人所在地开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临猗县以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水果种植面积达72万余亩,每年因种植、收购、存储发生纠纷较多,而且时效性强。临猗县人民法院北景人民法庭采取巡回审理的办法,送法上门,确保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

万荣县人民法院在贾村人民法庭设立服务果农巡回法庭。针对万荣苹果产业迅猛发展,果园、果库、交易市场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现状,万荣县人民法院贾村人民法庭依托农业合作社开展巡回审判、调处纠纷,处理了两座果库因火灾引发百余名果农的诉求等批量纠纷案件。万荣县人民法院汉薛人民法庭将调解室开到乡村,进村入户解决纠纷,形成“法官+村官”的调解模式。

推动诉源治理

推进“三零”创建

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在社会治理、“三零”单位创建、诉源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市中院出台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三零”单位创建的意见》,确定了“诉源治理、纠纷预防多元解纷机制重大改革”项目,并在平陆、垣曲、万荣三个法院先试先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垣曲县人民法院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为契机,提出了“关口前置、重心下移、两腿走路(诉前调解和源头预防)、多元联动、就地化解”的工作思路。该院筛选古城镇的古城村、毛家湾镇的毛家村、南城社区作为试点,大张旗鼓地召开推进会,现场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进行了业务培训。涉及到的人民法庭作为“诉源治理”重要庭室,指导并协助村镇“诉前调解委员会”、社区调解员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使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诉讼案件明显减少。该院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64%,委派分流调解536件,调解成功332件,调解率达61.94%。

平陆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促成县委办公室下发了《深化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促进矛盾源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更高的层面上推进了诉源治理的实质化运作。该院与平陆县司法局、妇联、交警大队、工商联以及河南省三门峡市保险行业协会等9个部门联合,搭建起跨省份、跨行业、跨区域多元解纷平台。同时,以服务和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在旅游景点设立了“平陆县人民法院驻周仓文化园法律便民服务点”,开通了多功能、全方位的纠纷解决“绿色通道”。

新绛县人民法院推行“一村一法官,普法进社区”活动。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以及乡镇调解员实行包村包片服务,在辖区显著位置悬挂便民联系牌,发现矛盾隐患提前介入,由责任承包人入户先行调解,形成了村、镇、法庭(法院)联动预防化解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转型发展

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是人民法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能。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是芮城企业的聚集地。芮城县人民法院风陵渡中心人民法庭把“依法调解化纠纷,优化环境促发展”作为抓手,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企业排忧解难。2019年,该法庭办理20余起涉企案件,90%以调解方式结案。2019年,该法庭被最高院授予“全国基层人民法庭先进集体”。

垣曲县人民法院中条人民法庭主要审理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和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职工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该庭坚持“走出去到矿区为职工解决问题”,深入企业,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万荣县人民法院荣河人民法庭贯彻“两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近三年审结涉黄河流域、汾河湿地非法采矿及滥伐林木13案24人。在依法惩治责任人的同时,责令生态修复6块、平整滩地栽植林木490株,发出司法建议2份,移交犯罪线索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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