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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拆除一大型在建违法建筑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2-08

施工机械拆除违法建筑 祁克宁 摄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12月6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300余名执法人员,对盐湖区安邑办事处辖区内一大型在建违法建筑,依法采取强制拆除行动。

据介绍,自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以来,始终将治理违法建筑作为工作的主要发力点,坚持违法建筑“零容忍”。今年以来,该局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市区多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年终岁末,该执法队再出重拳,强制拆除安邑办事处辖区八一水库附近一大型违法建筑,为该局2020年的整治成果再添一枚沉甸甸的“战果”。

当日8时,拆除行动正式开始。执法人员分成6组对工地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清场后,施工机械和大型喷淋降尘设备同步入场。

据拆除现场负责人黄峰介绍,此次强制拆除的是一幢拟建18层的建筑。目前,该建筑已建至二层,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还有2800余平方米已经完成钢筋绑扎和模板铺设的待浇筑工程。该项目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在巡查发现后,执法人员多次送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并协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部门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但该项目建设单位一直心存侥幸,尤其是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后,仍然与执法人员“躲猫猫”,使用柴油发电机在夜间抢建。

为坚决遏制违法建筑随意开工的势头,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处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下一步,该局将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对违法建设及其关联行为,进行联防联治、联合监管;对违法建筑主体后续的建设项目,依法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土地市场交易。同时,该局将协调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申请时,对确认的违法建筑不予办理,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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