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山西>

山西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11-30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成果展】提升审判质效 实现“长效常治”

——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山西法院交出优异“答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提升审判质效,实现“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1634件,审结1551件,其中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件重大涉黑案件一审全部审结。已生效案件中,1339名涉黑涉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2.5%。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204.94亿元,在全国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中居第一位。同时,聚焦“打伞破网”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伟、原副巡视员高奇等涉黑“保护伞”68案78人,向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0条,提出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1850份。运城“盗墓黑帮案”入选“2018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9年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国第4,省高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六个协调”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


  全省法院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机制,建立了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效果。

  全省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党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为平台,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法院提前介入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大案件和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案件开庭保障工作,切实把可能影响审判的问题解决在诉前,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截至目前,省委政法委召开会议11次,协调保障重大涉黑案件开庭13次。

  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就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认定标准、证据标准、追漏追赃等工作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同时,积极与检察机关协调,对人数多、罪名多、事实多的案件实行分案审理,确保分案后在关联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保持协调统一。如李增虎涉黑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吕梁中院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决定先对84名涉黑犯罪成员集中审判,其余53名被告人予以分案处理,优化诉、审衔接配合,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

  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审理涉黑恶案件审查判断证据指引》,通过授课等方式,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强化侦查取证,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开通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开庭、提审绿色通道,各级法院与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办案系统,远程提讯涉黑案件47件523人、涉恶案件116件729人,远程开庭审理涉黑案件33件、涉恶案件59件,安排辩护人视频会见涉黑案件被告人392人。

  通过协商,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的办法》,实行涉黑案件被告人辩护人备案制,明确审理涉黑恶案件法院可以直接向监督管理涉案被告人辩护律师的司法行政机关发函要求派员旁听庭审,目前已实现涉黑被告人律师辩护和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涉黑恶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规范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职。

  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资产上缴省级国库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现状移交、省级财政统一处置执行机制,罚没实物资产评估后现状移交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中心依法处置的做法,属全国首创。

  在新闻宣传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宣判、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问答等形式,及时宣传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落实情况,公开重大案件审判最新进展,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等600余家新闻媒体和网站多次转载报道。中央、省级媒体多批次报道山西法院11次集中宣判7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鸿志涉黑案宣判后,省高院官方微信首发报道《刚刚!陈鸿志等78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优秀新媒体作品第一名;根据真实案例创作《勇敢站起来》《破局》《抉择》等双微作品,获得全国法院第七届“金法槌奖”优秀作品;有效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个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省法院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聚焦责任集中督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重点案件个案督导,逐一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高院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工作方案》,成立由副厅级以上院领导带队的12个督导组,开展6次集中督导,逐级督导谈话,确保传导压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省高院班子成员按照“包片负责、逐案督导、一督到底”工作要求,每名院领导负责一个中院及其辖区法院,连续8次开展蹲点式、跟踪式督导,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的“堵点”“痛点”精准督办,持续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攻坚,受到省委领导充分肯定。

  对全国扫黑办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专案督导组,实行“专人专案、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促、指导、监督,对审理期限较长的28个涉黑涉恶案件发出督办函,推动全省法院集中攻坚突破一批大要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深入办案一线现场指导、调度、协调,确保重大涉黑案件审判顺利进行。


“两个专班”高质效推进案件审执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建立案件审理研判专班和涉案财产清理专班,确保实现“长效常治”目标。

  省高院制定《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意见》,成立由分管刑事副院长和11名刑事审判骨干组成的涉黑恶案件审理研判专班,指导中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将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全省法院对涉案财产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开展“摸底数、建台账、清财产”工作,确保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对全省24个省级银行、4500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涉黑案件财产逐案厘清查封、冻结、扣押和权属情况,切实做到财产底数清、权属情况清、执行进度清,有力推动“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目标的实现。

  此外,全省法院建立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制度,逐案制定清单,详细记录案件名称、涉及罪名、被告人名单以及基本情况、涉案财产权属、是否涉及“保护伞”及腐败问题、审理法院、办案人员、进展阶段、疑难问题解决等情况,确保案件底数清、进展明。省高院对月底结案率低、存案量大的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清单”机制力促案件审判效率提升。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斗争决心不动摇、深挖彻查不松劲、依法严惩不含糊,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决战决胜的担当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着力构建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