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1-10
近日,在西安市阎良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过程中,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周焱梅在核查一名叫钟某某的考生信息时,发现该考生面貌与照片不符,而且神情紧张。出于职业的习惯,民警怀疑该考生存在替考行为,随即进行询问,并将这一情况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立即作出安排,并抽调车管所所长协助调查。
钟某某起初一直称自己是广东人,不是本地人,但细心的民警发现,钟某某口音为本地口音,并且身份证显示考生钟某某是1995年出生,但是来参加考试的男子年龄明显偏大,并且无法回答身份证上的详细信息。
经过进一步询问,民警发现其真实姓名叫蔡某某(男,36岁,陕西临潼人),当天是顶替钟某某进行驾驶人考试,一旦替钟某某考试通过,蔡某某能得到200元的“好处费”。
当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将替考的蔡某某移交给关山派出所处理,蔡某某目前已被关山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三秦都市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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