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县域>

平陆全面完成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8-15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8月10日至12日,平陆县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申请、分类施策、科学处置”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400余只禁食在养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在我省首家完成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

据了解,平陆县共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1家,驯养各类野生动物60万余只(头),其中需退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5家,涉及果子狸393只、豪猪11头。由该县林业、农业农村、统计、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在县纪委监委和新闻媒体监督下,按照《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根据果子狸、豪猪栖息环境要求,选取距离村庄5公里以上,临近水源的林区地带,按照每平方公里2只到5只的密度分散放归自然,确保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得到积极稳妥处置,有序稳步退出。

平陆县将安排森林巡护员对放生区域进行巡护,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放生区域进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严厉打击违法猎捕、收购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确保禁食在养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荆 姣 泽 琨)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