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运城>

市教育局列禁令 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8-1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李婉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8月8日,运城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教科局及市直中小学发布通知,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包括:

一、高中阶段学校

1.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招收借读学生或无学籍学生,由此引发的学生高考报名、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个别高中2019年8月以后招录的极少数借读生必须全部予以清退。

2.严禁空挂学籍。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内挖潜力,提升质量,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对因各种原因借读或不报到的学生,要如实向主管教育部门汇报情况,并及时注销学生普高学籍。

3.严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违规联合办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更不得与中职学校联合招收普高学生后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套取国家资金,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市教育局将于9月份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招收借读生、超计划招生、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学校和县(市、区)教育部门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没收违规收费等处理,狠刹群众身边的腐败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大环境。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进一步落实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招生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和划定的义务教育服务片区,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同权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学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3.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后续工作。积极稳妥处置招生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9月起,全市中小学校要全面消除现有“大班额”现象,所有班级全部按照标准班额运行。

4.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作用,强化保学措施,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坚决打赢“控辍保学”攻坚战。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