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就召开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如下: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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