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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养犬新规出台约束“遛狗不牵绳”等行为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0-29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外出不束牵引带或者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当场处50元罚款。

太原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李晓伟表示,近年来太原市养犬市民数量呈上升趋势,因不规范养犬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2012年实施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已明显滞后于现实发展需要,亟须修订。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养犬行为。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等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每只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收取100元。

条例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犬只未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2米;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等。  (新华社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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