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9-1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亚楠)9月6日,盐湖区中城办站前社区联合中城派出所、市城市管理局依法清理两辆涉嫌非法营运液化石油气罐的车辆,现场查处液化石油气13罐,共370公斤。
当日,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民警在对辖区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辖区站西巷铁路公寓门前停放一辆电动三轮车,上面装有两个50公斤的液化气罐,在太阳底下用毛毯盖着。在马路对面,社区工作人员还发现了一辆双排工具车,上面也装有3个50公斤和8个15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罐,每个液化石油气罐都充满液化气。看到这种在居民区大量停放液化石油气罐的情况,大家都倒吸一口冷气。
铁路公寓是一栋三层住宅楼,四周是单位和居民区,人流密集,这样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社区工作人员将情况汇报给中城办安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文件规定,此项工作明确由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联系,才确定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随后,市城市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联合辖区民警在车主杜某房间找到充装液化气的阀门和倒气用的管子,认定这属于非法倒气,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并且该工具车没有在市政服务中心的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属非法营运。中城办安委会工作人员将液化石油气罐转运到市政服务中心指定的地方,中城派出所将按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下一步处理。
社区主任王倩说:“液化石油气罐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这种无证无照的黑液化气经营点,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它一旦出事,就是事关生命的大事。经过这次联合执法,消除了安全隐患,给附近的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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