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09-06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周跃武
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我们要在坚持“三个度”上持续发力。
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严肃查处三类重点案件:一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问题。聚焦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调集力量、集中攻坚,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新账老账一起算。二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等,重拳出击,集中突破一批案件。三是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严格落实“两个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挖得出、打得掉、控得住、防得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握纪法运用尺度。牢固树立程序至上、质量为先的理念,处理违纪案件要做到“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办凑数案,坚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坚决防止问责泛化滥化,尤其要把好立案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线索处置、程序审批、措施使用、证据采集等各个环节,坚决把住程序关和证据关,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庭质证,经得起历史、人民、实践的检验。
体现组织关怀温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握好谈话函询的时机、节奏、频次和方式方法,对不实举报经集体研判后可直接予以了结,避免给干部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明确初步核实的纪律要求、阶段步骤、保密规定、核查重点等,保密、规范、有序地开展初核工作,不影响干部声誉、不干扰干部工作;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多角度精准“画像”,切实做到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对犯了错误的干部不抛弃、不放弃,通过二次审理谈话、教育回访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帮助他们在跌倒后能够及时站起来;严格执行即将印发的《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对诬告陷害者严厉查处,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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