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翟战功时间:2019-09-05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减少“边、远、僻、穷、小”贫困村扶贫投资成本、促进脱贫攻坚、加快新农村规模化建设步伐、实现整体脱贫摘帽,无疑是一条捷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易地扶贫搬迁只是手段,真正让搬迁后的贫困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才是目的。而过上幸福生活的前提就是让搬迁群众有事做、能挣钱、稳得住。
如何确保“住进来”的贫困群众“稳得住、富起来”,这是一个大问题。怎样解决好这样的问题,依笔者之见,应该从下列方面下些功夫。一是采取土地流转、政府统征的形式,根据搬迁村原有实际情况,宜种则种、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游则游、宜矿则矿,发展特色种植、特色林业、特色养殖、特色旅游、矿产开发等项目,让搬迁出来的群众以“产业工人”身份投入项目,靠打工挣钱致富;二是政府牵头,根据市场需求,与外界主产基地、加工基地、大型企业等建立长期合同合作关系,对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群众采取统一业务指导、统一技能培训、统一联系单位、统一组织外派、统一维权管理,让他们靠劳务输出挣钱致富;三是政府出资、社会参与,鼓励一些有眼光、有实力、有能力的仁人志士,通过股份投资或引进外资,建立家门口的“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和“特色项目”,采取来料加工、订单加工、地方产业转化加工、特色服务等形式,让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群众参股投入、参与经营、参加生产,养鸡下蛋、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自给自足,靠不出门就能在企业里项目上就业挣钱致富。
只有这样,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群众住进新房子后,才能腰包鼓起来、日子好起来,才能从“搬得出”向“稳得住”到“能致富”转变,才能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才能增加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才能保证安置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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