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5-13
骑行安全无小事,戴好头盔是“头”等大事。近期,河津市、万荣县等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发力,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及佩戴不规范行为,展开多层次、大力度的专项整治与宣传活动。
在万荣县,公安交警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列为重点区域。执勤民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严查违法行为的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面对面讲解头盔的“保命”作用,并手把手指导群众正确佩戴,强调“戴得上更要戴得牢”,对屡教不改者则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交警特别提醒:无论是短途骑行还是自诩技术高超,未系紧卡扣、使用劣质或损坏头盔等错误做法同样潜藏巨大危险。
河津市的交管力度同样空前。一方面,河津交警将“一盔一带”关怀送给了一线环卫工人,赠送爱心头盔并现场教学规范佩戴方法及日常保养注意事项,结合环卫工人作业环境讲解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倡导大家养成安全出行习惯。另一方面,近段时间以来,河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动全警上路、全员参战模式,精准划定执法时段,错峰出击、靶向管控,在出行高峰时段严查不戴头盔行为。执法中坚持刚性执法,发现即查、查获即罚,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经过集中整治,当地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显著上升,不戴头盔违法行为断崖式下降,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
也许有人疑惑,交警为什么要和“一顶头盔”较真?可能也有人抱怨,就骑一小段路,用得着那么小题大做吗?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交管部门之所以持续“较真”,是因为一顶合格的头盔,往往在关键时刻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电动自行车缺乏外壳保护,发生事故时骑行人身躯直接暴露,且重心高易甩出,头部首当其冲。据统计,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的致命伤害风险是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能降低60%至70%的头部重伤和死亡风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戴了不系扣等于没戴。民警提起的两起电动车致死事故尤为典型:一起是骑车人虽戴了头盔,但因系带未扣好,撞击时头盔飞脱,骑行人当场身亡;另一起是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未戴头盔摔倒,头部受到剧烈撞击致死。反之,上海曾有一女子被货车撞倒碾轧,因正确佩戴头盔而保住了性命。
那么,戴上头盔就安全了吗?答案是选错、戴错、放错、超期,都可能让头盔形同虚设。关键时刻,它不但保不住命,还可能给你一种“我安全了”的假象。所以,我们要拒绝“无效佩戴”。
首先要购买合格头盔。选购时一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GB 811-2022和CCC标志;二辨标识,选择A类或B类头盔,拒绝三无产品;三查结构,重点检查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四试佩戴,系带以能插入一根手指为宜,头盔不晃动无压迫感;五保安全,锁扣须能在30秒内徒手打开,以防紧急情况下无法解脱。
其次要正确佩戴: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将下巴处插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公安交管部门的严管,意在用执法倒逼习惯,让“无头盔、不骑行”成为行动自觉。为了自己和家人,请骑乘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本报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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