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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高效“裁”纠纷

——就新修订的仲裁法对话运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小骊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3-04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迈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仲裁,这个听起来有些“高大上”的法律术语,其实与我们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企业间的合同纠纷,还是个人遇到的借贷等财产权益纠纷,仲裁都能提供一条高效便捷的解决通道。新仲裁法究竟新在哪?近日,记者专访了运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小骊。

问:本次仲裁法全面修订,主要是基于怎样的时代背景?对咱们普通人和企业来说,意义在哪?

答:1995年施行的仲裁法,为我国市场经济初期的纠纷解决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但随着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新需求,比如数字经济时代的在线仲裁需求、涉外纠纷解决的国际衔接等,都需要通过修法回应。

此次修订,正是直面问题、回应期盼的实际行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为群众和企业解决经济纠纷,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新法亮点很多,最终目的,是营造一个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经济活动更活跃、更规范。

问:新法亮点中,哪些是群众和企业最能直接感受到的?

答:第一个是增设了网络在线仲裁制度。比如说,您在外地打工,跟老家的装修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要是以前就需要专门请假回来参与仲裁,耗时又费钱。新法实施后,您就可以通过运城仲裁委员会的网上立案小程序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到了开庭时间,您在外地用手机或电脑就能参加线上庭审,证据也能在线提交。不用专门回来,就能很快拿到裁决,大大节省时间和成本。而且新法明确,在线仲裁和线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您拿到的裁决书一样有强制执行力。这不就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嘛!

第二个是扩大仲裁协议认定方式。我给您举个真实案例。以前有个超市和供货商长期合作,一直有生意往来,口头约定“有问题就仲裁”,但没签书面协议。后来发生货款纠纷,供应商想走仲裁,却因为没签书面仲裁协议被驳回了。新法解决了这个尴尬。它规定,只要一方主张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不否认,经仲裁庭提示记录,就视为存在协议。像这种情况,就能通过仲裁快速解决,不用再走法院诉讼程序。

第三个是申请撤销裁决的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这能更快地定分止争,充分发挥仲裁高效的优势。

第四个是加大了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力度,在保全、证据收集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让仲裁的“执行力”更有保障。

还有一个重要变化是,明确了仲裁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增设了防范虚假仲裁的相关规定,同时拓宽了首席仲裁员的选定方式,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让仲裁更公正、更贴合当事人需求。

这一系列制度安排有利于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问:仲裁和咱们熟悉的法院打官司,还有人民调解,有什么区别?仲裁的主要特点和优势有哪些?

答:咱们国家的多元解纷机制,主要有诉讼、仲裁、调解三大方面。

调解,重在“劝说”,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调停疏导,劝说双方消除纠纷。若调解书未经过司法确认,则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反悔就前功尽弃了。

诉讼,重在“国法”,判决有强制力,但程序严谨、周期长,而且很多是公开审理,企业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容易暴露。

仲裁,恰好取了二者的长处。它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可以用几个词概括:自愿、专业、保密、一裁终局、全球通行。

先说自愿和专业。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可以选定自己信赖的仲裁员审理案件,可以就开庭审理、证据提交、意见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共同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由法律专家及各领域的行业专家担任,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品质的仲裁服务。尤其是在一些特定案件中,仲裁员通常由熟悉行业特点、惯例的专业人士担任,最大限度确保裁决结果符合行业特点及双方当事人预期,更利于纠纷解决。

再说保密。这是很多企业最看重的。相对法院的审判公开原则,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原则,并且仲裁文书对外严格保密,我们在天眼查、企查查能查到企业的诉讼信息,查不到仲裁信息。这对保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至关重要。

最后说一裁终局和全球通行。仲裁裁决作出后,就是最终结果,没有上诉和再审,能最快速度让纠纷落地。特别要说的是,咱们国家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成员国。这意味着,运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170多个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而法院判决要拿到国外去执行,就难多了,涉及两国之间的司法主权问题。这也有利于咱们运城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问:仲裁有这么多优势,在经济活动中当事人若想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纠纷该怎么做?

答:我们常说“无协议,无仲裁”。启动仲裁,前提是双方必须同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事先在合同中嵌入仲裁条款,二是在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补充仲裁协议。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签协议时千万不能写“既可以仲裁,也可以诉讼”,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问:仲裁的流程复杂吗?

答:申请、受理、组庭、开庭、裁决,看似环节很多,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我们每个案子都有专业的仲裁秘书全程服务,就像您的法律“管家”。

当事人根据立案指引准备好相关材料,可以到运城仲裁委员会或者通过小程序线上立案。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仅需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在仲裁秘书的提示下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参与庭审即可。而且我们的效率很高。简易程序45天,普通程序3个月,基本就能结案。

问:裁决下来了,如果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答: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拿着裁决书,直接向对方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申请不予执行。法院根据审查情况可以撤销裁决、要求重新仲裁或不予执行。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仲裁的监督,确保公正。

问:运城仲裁委员会作为运城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目前主要在哪些方面发力?

答:运城仲裁委员会是2004年由市政府依法组建的,目前已运行至第五届。2025年3月刚刚完成了换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胜澜同志担任第五届委员会主任,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

20多年来,我们共受理案件3000余件,涉案标的额70多亿元。可以说,在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锚定“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运城仲裁委紧紧围绕这个大局,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服务更精准了。我们专门设立了金融仲裁中心,针对金融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裁;还设立了涉外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为咱们运城的企业“走出去”和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二是触角更深入了。我们注重加强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成立仲裁调解中心,主动和人民调解对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诉仲对接、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分流等事项达成共识,实现资源整合。

三是办事更方便了。我们升级了官方网站,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网上立案”小程序。当事人在任何地方,掏出手机点一点,就能立案、交材料,真正实现了“指尖上的仲裁”。

问:新仲裁法实施后,运城仲裁委员会未来有什么规划和目标?

答:我们刚刚制定了《运城仲裁委员会五年规划(2026—2030年)》。未来5年,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紧紧围绕“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推动仲裁服务从“有”向“优”、从“域内”向“域外”、从“传统”向“智慧”全面升级。我们将在专业队伍建设、域外服务拓展、涉外仲裁提质、智慧仲裁升级等方面持续发力。我们的愿景是,让运城仲裁的品牌叫得更响,让企业和群众在运城就能享受到国内一流的仲裁服务,为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仲裁力量。

记者 南 辽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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