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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AI替代下的劳动者保护

来源:经济日报时间:2026-01-28

近期,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5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界定了企业引入AI技术替代岗位,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这一裁决不仅为技术飞速发展背景下的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尺度,也传递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明确信号。

技术进步不可阻挡,但发展的温度与公平同样重要。这起“AI替代岗位”仲裁案的价值,不只是以司法裁决回应社会关切,更是提醒我们:在智能浪潮中,需要坚守人的主体性,让每一份劳动都保有尊严。

岗位结构的调整不应等同于人员的简单淘汰。用人单位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技术进步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面对AI应用带来的工作内容变化,企业应积极通过内部转岗、技能培训、弹性工作安排等方式,帮助劳动者平稳过渡,妥善安置员工。这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长期发展与社会声誉的重要支撑。

技术进步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AI的本质应是辅助人、解放人、赋能人,而不是排斥人。推动技术升级时,不能仅仅着眼于效率和成本,更应树立“科技向善”的导向。

部分企业以“数字化转型”“业务重构”为由规避解雇保护义务,反映出相关法律界定与实践监管仍然存在模糊地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认定标准,明确企业在技术转型中的具体责任。

社会支持也需同步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应更加灵活地对接新兴产业需求,帮助劳动者提升应对技术变革的能力。可探索设立岗位转型培训基金,为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提供补贴。形成协同网络,与时俱进强化保障,让技术进步真正成为包容性发展的动力。  (摘编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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