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1-10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1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那志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温郁华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杜中伟、李玉林、张建元、吴宣出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胜澜,市法检两长,“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实到42人,符合法定人数。那志茂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曹晓亮辞去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说明,关于提名温郁华为运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接受个别组成人员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说明,关于接受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辞去职务请求的说明,关于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人民政府市长关于提名免职人员议案的说明;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提名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温郁华作供职发言。
经分组会议审议后,那志茂主持召开第73次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分组审议情况。吴宣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一府两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评价,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一府两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晓亮辞去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温郁华代理运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市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组成人员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那志茂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那志茂指出,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引领广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完成好大会预定任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广泛凝聚思想共识;要积极参加审议讨论,务实提出意见建议;要坚决完成选举任务,顺利通过表决事项;要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展示自身良好形象,努力把大会开成一次团结民主、求真务实、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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