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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涸土地上的法理温度

——一起毁坏引黄管道案背后的司法考量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9-03

引黄灌溉管道内几十米水柱喷涌而出,在阳光下划出一道刺目的银弧线。张某红和张某胜两兄弟瘫坐在田埂上,望着肆虐的水流,惊慌失措。为了灌溉,冲动过后,兄弟俩这才意识到捅了大娄子。

案子很快到了盐湖区人民检察院。

卷宗里的“裂缝”

翻开案卷,数字是冰冷的:破坏管道价值7万余元,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但当办案团队驱车30公里来到盐湖区上郭乡邵村时,卷宗里的“裂缝”逐渐显现。

“这地种的是药材,一年到头浇地很困难,这下引黄水从自家地里过,谁承想根本没给我们留灌溉口,地还是浇不上。这才一时冲动把灌溉管道凿了个窟窿。”张某胜兄弟俩说出了冲动背后的原因,也道出了农民对浇地的渴望。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兄弟二人在村里都是本分人,守着家里的几亩土地,靠种些药材维持生计,还要照顾患病的弟弟和年迈的老人。承办检察官每次翻开卷宗,心情都很复杂。如果单看二人的行为,性质是明确的: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达到入罪标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影响了重大民生工程的运行。这样看,起诉判刑,顺理成章。但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的情况后,那份“法不容情”的刚性下,又涌动着必须考量的“情”与“理”。论“情”,兄弟俩不是恶人,是地地道道、靠天吃饭的农民,凿管只是想自行打孔进行抽水灌溉,并非恶意破坏或从中牟利,那份眼睁睁看着水流过却无法灌溉的无奈,是点燃冲动的导火索。论“理”,工程占用了他们的地,补偿了地价,却忽略了他们作为农民最核心的灌溉需求。行为虽违法,但动机深处,藏着值得同情的现实困境。考虑到二人的家庭及经济情况,办案团队多次居中与双方沟通赔偿事宜,被害方最终与兄弟俩达成了协议,二人赔偿4万元的修复费用并取得了谅解。经反复思量讨论后,办案团队向院里提出对二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于是决定在邵村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人员、听证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同参加。

听证会上的“冰”与“火”

听证会上,检察官既阐明了二人行为的违法性,又深入剖析二人背后的现实困境。听证员们在听取案情并询问了案件当事人后,经过讨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认为这样不仅能够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又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会后,办案团队和村委会就解决兄弟二人及周边村民的灌溉用水难题进行了沟通。村里表示将和引黄灌溉部门进行协商解决此事。随即,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课在当地展开,检察官们用身边的案例警示乡亲们:维权须依法,冲动酿苦果!

最终,在法理和情理的交融下,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红兄弟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一纸不起诉决定书承载的,不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而是对弱势群体的理解,对真诚悔过和积极弥补行为的认可,更是在促成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同时,给这两个一时糊涂的农民兄弟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

不起诉决定书上的“温度”

当得知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时,张某红和张某胜百感交集。“这不是赦免令,是重新出发的通行证。”检察官对兄弟俩说。那天夜里,兄弟俩在自家院里支起铁锅。蒸腾的热气中,张某胜给卧病的母亲夹菜,对着张某红说:“咱以后不偷不抢,靠双手吃饭,对得起良心。”月光洒在院角的铁锹上,映出一道隐约的水痕。

几个月后,当检察官再次前往二人家中,好消息传来:在多方协调下,兄弟二人以及周边的灌溉用水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二人早已回归田地,依然辛勤劳作。看到检察官,他们眼中满是感激与愧疚:“我们再也不犯糊涂了,感谢检察院,谢谢检察官!”

这个案子,让办案团队重新校准了司法的“刻度”:7万元损失背后,是几十户农民的生存焦虑。办案不能止步于案卷,更要丈量土地的温度。听证会不是审判席,而是解压阀。当村民代表说出“我们愿意等”时,司法便不再是冰冷的流程。水到渠成处,法理自分明。法律就该像这引黄水,既要有劈山凿渠的刚劲,也要有润物无声的柔肠。

本报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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