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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案例看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6-11

26年的工程款纠纷、近5年的离婚财产拉锯战、跨越20年的土地经营权争议,这些看似“陈年旧账”的案件,最终都在民事检察的介入下,以和解方式画上了句点。

串联起这些故事的,正是“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这“三个善于”。

“细”字当头:在故纸堆里抠出真相的“笨功夫”

第一个案例中,某中学与建筑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横跨26年,从1998年的施工合同到2007年的欠款确认,再到2022年的债权转让,时间线长、法律关系复杂。承办检察官的“笨功夫”让人印象深刻:一遍遍翻查卷宗,反复核对每一次结算的金额、时间节点,甚至追溯到工程垫资的背景。这种“细”不是机械重复,而是对法律事实的“抽丝剥茧”——当检察官将争议焦点锁定在“利息计算”这一关键“小切口”时,26年的乱麻终于找到了线头。

基层民事检察面对的大多是“小案”,但“小案”背后可能是当事人半生的积蓄、多年的积怨。所谓“高质效”,从来不是简单的“结案了事”,而是像检察官这样,用“显微镜”看证据、用“望远镜”看全局,在法律事实的迷雾中找到最接近正义的答案。

“真”字为核:从法条里读出“人间烟火”的共情力

第二个案例是离婚财产纠纷,表面看是“钱的问题”,但承办检察官没有停留在“谁对谁错”的裁判逻辑里。当她发现无过错方王女士多年为家庭付出的艰辛,也看到过错方李某因重病陷入的经济困境时,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数字,而成了平衡“公平”与“生存”的杠杆。最终,她用真诚的释法说动李某降低诉求,让和解协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保留了人情温度。

这让我深思:法律不是“非黑即白”的机器,民事检察的价值恰恰在于“看见”条文之外的人性。正如检察官所说,“不能让李某失去治病的保障,也不能影响女方和孩子的生活”——这种对“具体的人”的关注,才是“从具体法律条文中领悟法治精神”的真正落地。

“耐”字为要:在矛盾漩涡里架起沟通的“连心桥”

第三个案例的土地纠纷,从2005年的土地置换到2021年的诉讼,矛盾因“换地”而起,却在诉讼中演变成“邻里反目”。承办检察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用大量时间走访、调查,甚至注意到“张某某曾统一对外出租土地”的细节——这些被忽略的“边角信息”,最终成了破解僵局的关键:通过“经营权和收益权归张某某、使用权归宋某某”的和解方案,既明确了法律权属,又保留了双方的现实利益,更修复了断裂的邻里关系。

这让我明白,民事检察的“耐心”不是拖延,而是对矛盾复杂性的敬畏。当检察官愿意俯下身去,听当事人讲“土地换租金”的往事,想他们担心的“拆迁补偿”隐忧,那些看似“无解”的纠纷,终会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找到出口。

“三个善于”背后的检察初心

三个案例,三种解法,但贯穿其中的始终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所谓“三个善于”,本质上是检察机关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回应:用“细心”确保正义不遗漏,用“真心”确保正义有温度,用“耐心”确保正义可感知。

记者在这些故事里看到的不仅是民事检察的“解题技巧”,更是新时代检察官的“解题心态”——他们不再是单纯的“法律裁判者”,而是矛盾的“调和者”、权益的“守护者”、民心的“沟通者”。这种转变,或许正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生动的注脚。

期待更多这样的“三个善于”故事被书写,让法治之光既照亮规则的边界,也温暖人心的褶皱。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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