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3-31
3月25日,平陆县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接到村民刘某报警,称堆放在自家耕地边的柴火不翼而飞。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发现刘某于2月将砍伐的桃树枝堆放在地头,用于日常生火,但时隔一个月后竟发现柴火大量减少。通过村委会走访,民警锁定同村村民孙某曾在此捡拾柴火。面对询问,孙某承认误以为柴火是无主之物而自行取用。
考虑到双方为邻里关系且未造成严重损失,民警联合村委会组织调解。民警从法律和人情双角度切入,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相处之道。最终,孙某同意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并诚恳道歉,刘某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维护了村民权益,更彰显了基层警务“小事不小视”的为民初心。
记者 樊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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