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被撞还要担责?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12-20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我市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主要路段、农村等周边道路,采取不间断巡逻管控等方式,严查三轮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12月19日,执勤交警在稷山县翟店镇、万荣县里望乡、盐湖区东郭镇等地进行定岗检查,对驶入农村道路的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在万荣县里望乡的执法现场,三轮车车主邓红伟,因违法载人被执法人员拦下进行了耐心劝说。“交警耐心给我讲解,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邓红伟说。

行动中,民警采用刚柔并济的执法手段,收获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得到了周边群众的支持。

  稷山交警大队民警在运稷线稷山段东大有村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的车斗内坐了人,一路晃晃悠悠非常危险。民警立即上前劝导,告知其三轮摩托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遇到突发状况采取紧急措施时,极易发生侧翻,应坚决杜绝载人行为。

在盐湖区东郭镇,盐湖交警大队联合东郭中队、镇政府针对发生在当地的死亡事故,开展精准宣传,并在居民的电动自行车上喷绘警示标语。

货运师傅王泽顺平时上下班经常往返于运稷路,对乱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三轮车违规行驶行为感到十分头痛。“三轮车整治行动,对我们开车的人来说方便很多,前几天我经过这里,还和三轮车发生了剐蹭。现在经过整治,我觉得效果很不错。”王泽顺说道。

除此之外,我市交警部门还处理了两起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三轮车不能作为载人的交通工具使用,在行驶中如遇突发状况,将对车内人员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稍不注意便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近日,万荣居民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经该县皇甫乡红绿灯路口时,选择闯红灯通过,与正常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袁某的头部与电动三轮车车厢角相撞,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头部伤害。而李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脑震荡、全身上下多处擦伤。经民警调查认定,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从而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发生在垣曲县国道241线的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则更加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5月下旬,文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从该县西交村村道驶入国道241线上的长直超限站左转弯时,与慎某超速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文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经调查,文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此提醒群众: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记者感言

电动三轮车因其使用便捷,成为一种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尤其在农村地区和小城镇中使用较为广泛。然而,随着电动三轮车数量的激增,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因此,违规电动三轮车治理势在必行——

首先,许多电动三轮车车主的安全意识淡薄,忽视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是确保道路安全的基础,但现实情况是,很多车主在驾驶电动三轮车时存在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

其次,大多数电动三轮车缺乏必要的维护和检验。虽然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由于其成本较低,很多车主没有形成定期保养的习惯。这不仅影响了车辆的性能和安全,也增加了道路事故的风险。

最后,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现象普遍。由于电动三轮车的空间较大,很多车主忽视了车辆的核定载人数,导致超载情况频发。超载不仅增加了车辆的运行风险,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警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的严格查处,旨在教育车主依法合规使用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综上所述,交警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的严格管理,是基于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刻考虑。因此,希望广大电动三轮车车主能够理解和支持交警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刘凯华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