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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4-10-18

本报讯 自印发《绛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倡议书》以来,绛县文物保护中心加强对文明守望的宣传推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守望。今年,由韩强夫妻认养柳堡张氏宅院一事在业界和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后,该县又增加认养一处文保单位——柴家坡二号民居。

柴家坡二号民居位于绛县古绛镇柴家坡村中。据梁脊板题记,正房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南房位于院落南侧,坐南面北,面阔三间,进深两椽,二层建筑,通面阔10.94米,通进深7.255米,占地面积79.37平方米。梁架结构为“五架梁通达前后檐通檐用两柱”,屋面为单檐前后坡悬山顶,干搓瓦屋面。该处宅院为研究明清民居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解放后,此民居曾作过生产队粮库。

近日,在县文物保护中心的协调下,绛县开发区力源煤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健与房屋所有者签订认养协议,认养柴家坡二号民居南房。认养人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县文物保护中心的监管下,严格按照不改变文物现状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文物本体展开保护修缮工作。县文物保护中心计划联合县图书馆将其打造成带有古韵特色的书屋,使其重新焕发生机。

 (丁卫娜 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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