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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解决了我的养老问题”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8-30

“11年了,我的维权路终于结束了,谢谢你们的帮助,我的养老有着落了。”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案件受援人杜某来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事情还要从几十年前说起。杜某,1989年入职运城某防爆风机厂,成为一名临时工。2000年,该厂宣告破产,杜某与部分工友一起被租赁防爆风机厂场地、设施的运城某水泵制造公司雇佣,就地继续当临时工,并在该公司工作了13年。

其间,两家公司均没有与杜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就这样,2013年,杜某到了退休的年龄,但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给其生活造成了困难。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杜某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督促两家企业补缴。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但出乎意料的是,双方从一审二审到高院再到现在,经历了漫长“博弈”,因缺乏有力证据,他“屡战屡败”,官司一输再输。

在他快要绝望时,朋友的建议给了他一线希望,杜某决定到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再试试。

2023年2月,他踏进了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向该中心主任郭继红倾诉了他的案情和困境:“这些年,我想尽了一切办法,从劳动仲裁到基层法院,再到省高院,一直没能维权成功。如今,我年事已高,腿脚也不如从前,经济上的困境更是让我无力再申诉。”

郭继红聆听了他的苦衷,温和地解释:“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的温暖之手,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你的请求符合援助条件。”

2023年3月,郭继红和法律工作者张平弟受理了这起复杂的案件。起初,面对别人打了十几年都没打赢的案子,两人也有所顾虑。“这是一起在盐湖区内无先例可循的案件,但别人打不了胜仗,不代表我们也不行。”郭继红的话掷地有声。

因时间跨度太大,一些证据已经很难被提供,再加上多次败诉,杜某也想过放弃。在法律援助中心的不懈努力下,杜某坚持了下来,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进行证据材料的准备。

为避免法院认为是“重复起诉”而不予立案,郭继红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以“起诉风机厂破产管理人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进行起诉,而是“要求水泵制造公司支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损失赔偿”进行起诉。

面对一系列难题,他们反复研究案情、搜集证据。终于,张平弟带着杜某多次往返市人社局,成功取得了至关重要的证据——杜某养老保险“无法补缴”的证明。

2024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其中一家公司应承担未为杜某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责任,并支付其损失3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2015年杜某与公司的诉求与本案中的诉求不同,不属于重复起诉。自2023年1月得知无法补缴养老保险以来,从仲裁到法院,杜某始终走在维权的道路上,诉讼时效并未超过。杜某工作期间,公司并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如今不能补缴,导致杜某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公司应予赔偿。

“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公平正义。”郭继红说,“杜某的案子为存在类似情况的劳动者提供了法律参考,具有开创意义。今后,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老年人、困难职工、军人军属等更多特殊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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