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7-31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蕊彤)近日,稷山交警大队在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驾驾驶违法行为。
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108国道行驶时,发现前方执勤交警正在设卡查车。见状,他急忙将车驾驶到路边,正好被执勤民警发现。只见徐某神情恍惚、满脸通红,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58mg/100ml,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进一步血检显示,徐某血液中最终酒精含量为373.14mg/100ml,超醉驾标准4倍以上。徐某得知其违法结果后,吞吞吐吐地告诉民警:“我配合你们。”
据查,徐某曾于2015年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稷山交警大队给予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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