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4-07-26
本报讯(记者 董战轩)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并公布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县乡名单。我市稷山县翟店镇入选。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申报,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选取33个县(市、旗)和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通知》指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翟店镇将全面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充电基础设施的新能源应用场景,为加快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赋绿色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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