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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坠落砸坏汽车谁担责?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7-18

山西君宜(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学芬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由此可见,广告牌坠落砸坏汽车,责任归广告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而被侵权人也因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广告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的赔偿责任。

黄学芬律师提醒商户,应定期检查广告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进行维修,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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