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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采改革见实效

药品品种数全省第一、全国地市级城市第一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4-07-06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近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19年国家第一批2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以来,我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先后落地执行国家、省及省际联盟、市及市域联盟集采药品31个批次844种药品。截至去年年底,我市集采药品落地品种数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地市级城市第一,患者、医保、医疗、医药“四方共赢”成效逐步显现。

近年来,市医疗保障局突出数据管理,依托“山西省药品与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指导医疗机构合理完成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填报、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分配、“三方协议”签订,平稳有序推动集采中选结果落地。

同时,该局加强与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沟通交流,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做好国家集采药品完全可替代品种、基本可替代品种、一定程度上可替代品种的临床采购使用,逐步提升医疗机构临床采购使用集采药品品种数。

此外,该局充分利用系统培训、考核调研等时机,面对面宣传集采政策,普及集采药品基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鼓励临床医师、患者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品种。

我市突出机制创新,制定出台《运城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使用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医疗机构在集采中报量不实等问题深入调研,推动集采落地落实;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优化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系统,探索试行SPD系统应用,拓宽平台覆盖范围,实现县、乡、村三级药品招采管理子系统信息共享,做到品种齐全、价格透明、采购便捷、精准配送,有效破解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集采落地“上热、中温、下冷”难题;强化协议管理,在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对采购周期内未完成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按本批次未完成品种数量占比一次性扣减该批次结余留用金额。

我市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主力军作用,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品种,推动大中型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采、“零差率”销售,实现集采药品落地全覆盖;持续跟进国家、省及省际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主动加入三明联盟,落地执行非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有序推动各批次集采中选品种落地落实。

目前,全市共有250家公立医疗机构、188家民营医疗机构、152家定点零售药店同步销售集采药品,品种涉及化学药、中成药和生物药3大板块15大类,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风湿免疫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和肺癌、肝癌、肾癌等重大疾病、罕见病用药,集采药品销售“15分钟生活圈”初步形成,集采红利为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据统计,我市落地执行的786种集采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中选药品价格明显降低。如糖尿病人常用的甘精胰岛素,每支从平均180元降至70元左右,一年可为每名患者节约购药费用4000元左右;治疗白血病的靶向药品伊马替尼价格,从每名患者每年购药自付费用近30万元降至6000元左右;用于治疗肝癌的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价格,从每粒平均价格108元降到每粒18元左右,一个治疗周期可为患者节约购药费用约8100元,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参与跟进国家、省及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持续扩大全市医疗机构落地执行集采药品品种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同质同价保供应,让品种更多、质量更好、疗效更优的集采药品落地我市,全力保障群众“买得上、用得起”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同时,该局将在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货款的基础上,按照医疗机构月采购进度,在全省率先执行从医疗机构申请拨付的医疗费用中逐步冲抵预付金,倒逼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集采落地时序进度,推动我市药品耗材带量采购任务高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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