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4-05-24
运城晚报讯(记者 崔萌)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2日,盐湖区东城街道盐湖城社区联合山西大懿律师事务所举办了民法典普法宣传讲座。
山西大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导居民学习合同的常见条款,并通过“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拟定,让居民进一步了解合同的全要素。此外,他还提醒居民,要了解和区分正常合同与非正常合同;在合同签约前,需要审查交易主体、确定合同类型、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签约后,要自己履约留痕迹、对方违约存证据、及时维权莫拖延。
在互动环节中,一居民咨询了借款合同事宜。该居民讲述,其朋友向自己借了3万元,夫妻俩共同做生意,结果没有按时还款。该居民要了好多次无果,只好起诉还款,法院判决该居民胜诉。在执行过程中,他的朋友名下无财产可执行,他能否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不能,还需要另行起诉。”刘凯解释道,该居民与朋友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出借的款项被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直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而需要另行起诉要求其配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待法院判决支持诉请后才能将其配偶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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