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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护花开”

——万荣县检察院奏响未成年人保护的温馨乐章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5-22

本报记者 张君蓉

“用温情‘检爱’,静护每朵花开,为每一个孩子保驾护航。”这是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为未成年人精心打造的“指南针·静护花开未检”品牌定位。近年来,该院立足保障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做了诸多工作。一群未检工作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青少年成长的百花园里奏响未成年人保护的温馨乐章。

《督促监护令》

召唤“爱”回家

一个8岁的孩子独自居住生活,白天在村里上学,晚上做完作业自己睡觉。糟糕的是,仅有的一部用来和父亲联系的手机还被小偷偷走了。2023年9月,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这个案子的受害人不满14周岁,母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父亲在外打工很久才回来一次。哥哥在外读大专,姐姐在一个寄宿制学校读初中,8岁的妹妹平常独自在家,周末兄妹3人在家。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加强和孩子的联系,周末经常去看望这个懂事的小姑娘,同时向孩子的父亲释法,督促其想办法履行监护职责。2024年1月5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明确要求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为子女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由于要承担3个孩子的抚养重任,孩子父亲不得不长期外出打工。鉴于此,在检察官的建议帮助下,孩子父亲在离家近的地方重新找了一份工作,每周回家一次。平常孩子便拜托年迈的爷爷奶奶和伯伯操心照顾。未检检察官还与学校校长、班主任进行沟通,提醒、嘱咐他们平时多关注小姑娘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从那以后,孩子的频繁联络人里又多了一个检察官阿姨,“周末,我有空便去孩子家里转转”。

针对个别家长严重监护失职的现象,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了督促监护令制度,通过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召唤“缺位”的爱。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采取措施主动融入学校保护、扎实融入社会保护、全面融入政府保护,不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去年年初到今年4月底,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共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有力督促9户家长监护归位,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个孩子在成长路上不掉队。

通过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让家庭“缺位”的爱重新归位,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打造云平台

关爱更有力

  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孩被几名男生围在体育场一角进行打骂,却没有丝毫反抗……去年7月的一个下午,这则视频被人匿名上传到了运城“指南针”未检云平台上。

收到举报线索后,万荣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受理,并以此为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通过抽丝剥茧式的调查取证,检察官成功追诉了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能动履职,充分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利用未检云平台依法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一个缩影。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大数据正在极为深刻地影响、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产生活形式。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数据”也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带来革命性变化,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是促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更加有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依托“指南针”未检云平台,反复酝酿,打造了“指南针·静护花开未检”品牌。去年4月13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被选定为运城“指南针”未检云平台试点检察院。为最大限度发挥品牌效应,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先后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在“推”字上下功夫。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将“指南针”未检云平台推送 给每位在校学生,并结合开学季在各个校园张贴宣传海报,力争实现全县9000余名师生全覆盖。同时,精选17名青年法治副校长与未检检察官组成巡讲团,常态化深入全县17所中小学授课。二是在“延”字上做文章。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片推送至学生的同时,一并推送给家长、老师,让大家在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为其维权举报提供便捷途径。通过“互联网+检察”,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提升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认知度。三是在“帮”字上求实效。通过运用该平台对9名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帮教,及时掌握他们的近况和日常表现,实现精准帮教。

“在办理案件中,我们检察院很重视利用大数据了解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情况。前段时间,我们就发现两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被害人长期辍学在家,其中一名才11周岁。”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静告诉记者,经过和县教育局沟通协调,这两个孩子目前都回归校园继续上学。

法治进校园

护航成长路

“法律需要传递给孩子们良善的价值观,在学法、用法、普法的路上,每一个执法者、司法者都需要和普法对象共同成长。”3月4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万荣县第二中学,为该校高中一、二年级200余名师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课堂上,检察官王静以龙年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为开篇,引入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通过分析剧情中的三个案件,特别是从与学生们息息相关的校园霸凌事件入手,引导学生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当天晚上,该院邀请学校师生代表一起观看了影片《第二十条》。观影结束后,学生们争相回答上午开讲前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今年3月25日至3月29日,该院“静护花开”未检工作室与17名检察官组成法治宣讲团,联合团县委、县妇联,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师生代表,深入万荣县17所学校,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预防校园欺凌、共护平安花季”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超过7000人次。

除了教育孩子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外,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还依托万荣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32家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今年1月至4月,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联合团县委、县妇联针对校园欺凌、妇女权益保护等召开专题座谈会2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存在的共性问题,多次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督促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对曾经接受司法救助的2名留守儿童进行回访,并根据孩子情况为其指定了“爱心妈妈”2名,持续加大未成年人监护保障、关爱帮扶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朝阳事业’,是影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将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丰富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经验,联合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全力预防惩戒校园欺凌,充分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丽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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