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1-15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 见习记者 樊慧敏)1月12日,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获悉,1月15日至31日,运城经开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开始,申报地点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事业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1楼1111办公室)。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为:1.具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222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4.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为:1.具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275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4.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报条件为:1.具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学校毕业或部队复退不满5年(含5年)且无自主产权住房的;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275元;3.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无自主房产的申请人。
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条件为:1.运城市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以外的户口;2.申请人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稳定工作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无自主房产;4.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