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我市赵小春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2-25

本报讯(记者 董战轩)12月20日,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太原召开。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赵小春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并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推荐评选,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酝酿、严格审查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我省16名个人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3个集体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作为新时代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赵小春自参加工作以来,33年如一日,立足岗位作贡献,忠实担当尽职责,攻坚克难推改革,守正创新促发展,参与和见证了运城农村改革的持续深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推进。近年来,赵小春牵头实施并提前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工作任务,总结并打造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运城样本”,助力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参与完成《运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集锦》《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知识问答》等编辑工作,起草《关于引导和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12个;牵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和“清化收”工作,累计参与解决全市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800余个,为农村集体挽回损失达1.1亿元。2019年,赵小春荣获“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