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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后父母要住回儿子婚房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2-08

近日,一对老夫妻竟将自己的儿子儿媳及两岁多的孙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离自己名下的住房。

这起房产纠纷要从7年前说起。小顾与妻子小王结婚时没条件买房,想把家里的房子卖掉置换条件好一点的房子,可父母没同意,说是可以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重新装修后给他们当婚房,小顾也同意了这一方案。此后,老顾夫妇一直与女儿住在一起。后来老顾夫妇给儿子儿媳出了经适房的首付,如今经适房已经装修好,他们想要住回自己的房子。

“当初说是可以一直住的,最多就是老人去世的时候,分些房款给姐姐(即老人家的女儿)就行。”对此,儿媳小王气愤不已。她认为公婆当初承诺给婚房,现在又不让住了,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老顾夫妇与儿子儿媳协商搬回自己名下房屋遭拒,于是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法官认为,该案适用的法律规定并不复杂。两位老人对自己名下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儿子儿媳对老人依法行使所有权产生了妨害,应予排除。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为了今后祖孙三代家庭生活的和谐幸福,法官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强调互相尊重理解、加强理性沟通、维护亲情关系的重要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儿子儿媳自愿择期搬离房屋。(《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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