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1-27
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感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次到企业指导工作,提出的建议对企业发展和依法规范经营很有帮助。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企业。”近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听证员,深入涉案企业召开公开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忏悔。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整体情况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认为涉案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合规计划完成合规整改工作,通过了评估考察;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和特邀代表经过充分了解和讨论评议后,一致认为,案件犯罪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企业合规评估工作合理、科学,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评教育。
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合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完善落实长效稳健的合规机制。下一步,将认真做好对该企业的跟踪回访、普法服务等“后半篇文章”,确保合规整改“长效长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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