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1-01
现场处罚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见习记者 张蕊彤)日前,盐湖交警大队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整治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30日,重点整治区域包含辖区主次干道、商业街、交通场站(汽车站、火车站、运城北站、机场)、学校门口及周边、农贸市场门口及周边、医院、重要商场、宾馆饭店周边路段。
接力劝导
此次整治行动,盐湖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整治重点
1.非机动车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4.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逆行、车窗抛物、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5.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6.酒驾、醉驾、毒驾、超载、超员、超速、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新闻链接
10月30日,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盐湖交警大队城区各中队民辅警对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当天,民辅警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开展不佩戴头盔违法查处,采取交通劝导体验、持牌接力劝导、观看警示教育片“三选一”方式,加强警示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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