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0-25
本报讯 今年以来,夏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强化办案安全理念、补齐安全知识短板、加强办案安全监管、压实安全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好三套“组合拳”,时刻督促办案人员绷紧安全之弦,全力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学习培训+专题测试,强理念、补短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工作理念和底线思想。加强办案安全学习培训。每周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关于办案安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审查调查安全思想基础。开展办案安全知识测试。每个月从《纪检监察办案安全知识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闭卷测试,查短板、补漏洞、强本领。
日常检查+自查自纠,严监管、促提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走读式”谈话的审批手续、体检登记、违禁物品保管、同步录音录像每月查阅一次。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落实各项关于“走读式”谈话的安全规定;对委机关内部办案科室、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办案工作进行不定时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电脑使用、问题线索管理、措施文书使用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保管等情况每月专项检查一次。开展办案安全自查自纠。以案件承办部门为单位,对已办结和正在查办的案件,逐案过筛,重点查纠是否开展“领导首谈”“安全首课”,在采取留置措施和“走读式”谈话过程中是否存在逼供、诱供、呵斥辱骂、殴打、变相体罚、虐待对象,干扰或限制对象正常休息、饮食,单人谈话、超时谈话,将违禁物品带入谈话室、留置房等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全面反思,认真整改,教育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举一反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警示教育+签字承诺,鸣警钟、知敬畏。常敲警示钟,筑牢办案安全生命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结合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安全事故事件,特别是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以及违规违纪违法办案问题查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同时,制发“办案安全工作提醒牌”,放置于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办公桌,时时警醒提示办案人员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签字承诺、明责扛责。办案人员办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批手续时必须签订《办案安全和保密责任书》,督促办案人员严守核查、审查(调查)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保障被核查人或被审查(调查)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申辩权等合法权益。通过多措并举,丰富方式方法,夏县纪委监委全力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秦瑞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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