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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9-23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 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22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新国标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10%至25%包装空隙率上限,蔬菜(含食用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畜禽肉、水产品、蛋等,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不超15%。

新国标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不算销售包装。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新国标设置6个月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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