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9-23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近期,一些地方“预制菜进校园”话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事关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长期以来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管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这位负责人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十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广大家长期望孩子在学校吃得既绿色安全又营养健康。经研究,鉴于当前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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