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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河

——我市政法机关以法治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8-09

本报记者 张君蓉

编者按 黄河宁天下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市考察期间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黄河流域各省区都要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不利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事,坚决不能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运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协同保护与治理等重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带领我市政法机关,立足部门职责、守正创新、主动作为,通过大量行之有效的改革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以法治力量护佑母亲河安澜。

万荣县荣河镇庙前村汾河入黄口,郁郁葱葱,生机勃勃。本报记者 陈方斌 摄

继5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共同会签《运城市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之后,上个月,市水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威慑,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护我市河湖安澜。这是我市相关部门集结法治力量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不断完善机制,延伸服务,公检法司各部门协同共治,积极为黄河流域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2021年3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在万荣县庙前村汾河入黄口联合设立的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见证了这两年我市政法机关为保护母亲河安澜作出的诸多努力。

建设“三合一”环资审判机构

凝聚起保护母亲河司法合力

“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后的次月,万荣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公安民警在案件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非法采砂,且案涉非法采砂点位于汾河入黄口,属于“一泓清水入黄河”的黄河流域生态示范区,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对于保障黄河河道及水质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黄某某、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两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这是山西首家环境资源法庭——万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以来敲响的“第一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法庭联合黄河河务局在沿岸举办现场会,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在全市法院自上而下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13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了环资审判专门团队,实现了全市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新绛县人民法院、永济市人民法院分别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工作思路,探索植树造林、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其中,新绛县人民法院还积极适用禁止令制度,发出全省首份环保禁止令,将禁止令适用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

除此之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作为,促成万荣、河津、临猗、永济、芮城、平陆、夏县、垣曲等沿黄8县(市)法院联合会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建立健全黄河流域(运城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区域内共同保护黄河的司法合力。2023年3月,牵头发起晋陕豫三省四市中院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新格局为宗旨,推动建立协作配合、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

在监督中办案 在办案中监督

聚焦主责主业 保护生态环境

河道行洪安全关乎沿河两岸村庄、道路及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河道内非法种植林木将对河道行洪造成阻碍,一旦树木成林,将大大缩短行洪断面,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2021年7月,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在主汛期巡河中发现河津市僧楼镇瓜峪河(汾河一级支流)马家堡段河道、樊村镇遮马峪河五眼泉至跃进坝段河道存在非法种植林木的情况,同时河道因存有树木、障碍物可能导致河道排水不畅,致使河道泄洪压力倍增,坝体出现溃坝危险,对沿河两岸村庄、道路及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当年8月2日,该院向河津市河道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对河道非法种植林木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并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种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治。2021年9月23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回复说明:河道内种植树木清理完毕,接下来河道主管机关将加大河道管理力度,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河道内一切非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除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

2022年10月,夏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卜某等人危险物品肇事一案中发现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形,当即围绕案涉铁罐内残存液体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泄露酸性液体体积、环境污染具体地点及损害后果等侵权责任的关键要素开展全面调查。

经调查查明,2022年6月20日,卜某为本公司山西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从山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韩某虎处购买一个存有硫酸的旧铁罐,在明知公司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雇佣同样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的贾某峰和秦某兵驾驶普通货车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进行运输。行至夏县尉郭乡东阴村时,因罐体超高,货车被跨路电线阻挡。贾某峰在解除电线障碍时,因外力被罐体挤压死亡,铁罐破裂,硫酸外泄,毁坏公路面面积1000余平方米,硫酸沿下水道自东北向西南方向流入公路西侧耕地中。事发现场浓烟密布,气味刺鼻,造成空气、土壤、路面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1月8日,夏县人民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在正义网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同年12月20日,该院向夏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山西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卜某、韩某虎、秦某兵赔偿硫酸泄露导致夏县尉郭乡东阴村环境损害修复费用529871元,获法院判决支持。

市人民检察院还与各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建立执法司法衔接机制。2022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务局、生态环境局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作;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务局开展“携手治‘四乱’保护黄河(运城段)”专项活动,深入万荣县北赵引黄移动取水泵站、永济市涑水河入黄口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地调研,聚焦涉黄河“四乱”项目实地考察。

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重拳打精准打持续打

近年来,我市公安围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对污染环境犯罪重拳打、精准打、持续打,推动市域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今年1月,根据夏县铝矿、铁矿、煤矿等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夏县公安局食药大队、巡特警大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泗交镇、祁家河乡已封闭的矿山洞口进行专项检查。

谈起侦破系列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案件的经历,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孙博难掩自豪。1990年出生的孙博,从警12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个人等荣誉,已经从一名新警察成长为如今的“生态卫士”。

“市区某污水处理厂附近城市下水管网口有人倾倒危险废物。”去年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向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发起协作请求。警情就是命令,孙博带队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摸排周边所有废弃厂房后,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办案过程中,公安部门注重主动与生态、国土、质检、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接,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化被动等案为主动找案,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全面提升了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质效。

日前,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据了解,省公安厅前段时间在全省范围铺开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专项会战。这是公安系统以实际行动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另一得力举措。

此次会战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污染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证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禁采区、禁采期在黄河(汾河)干支流河道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部纳入了打击整治范围。

集中优势资源 集结法治力量

开展专项行动 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集结法治力量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法律服务优势资源,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力量向产业集群集聚,推动法律服务与实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和高效能法治保障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聚合下游11家企业,形成660万吨焦化、36万吨精细化工、60万吨岩棉、100万吨高档炭黑的碳基新材料重点产业链。运城市司法局、河津市司法局高度关注和支持该产业链发展。今年3月,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碳基新材料产业链法治保障服务团,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联合进驻产业链的法律服务联盟,配备了一支由15名律师组成的常驻企业律师团队,实现信息共享、服务联通、力量融合。产业链法治护航力量优化以来,化解企业各类矛盾纠纷63起,帮助企业防控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18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目前,阳光焦化集团碳基新材料正由运城市级重点产业链升级为省级重点产业链,这其中法治护“链”功不可没。

7月7日下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集结法治力量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调度会。再次强调,法律服务团队要进一步吃透政策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县域实情,精准把握企业项目、农业产业最迫切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滴灌式、绣花针式法律服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法律服务专业镇、产业链、重点项目等建设为工作切入点开展法律服务,切实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哪里,法治服务就推进到哪里,积极营造法律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法治服务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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