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县域>

稷山纪委监委:“四抓四促”规范措施使用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7-26

运城日报讯 今年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四抓四促”为抓手,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扎实推进《规定》落实落细。

抓学习促提升。进一步梳理《规定》使用过程中易发频发问题及需注意的知识点,督促办案人员学深学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抓制度促规范。严格遵循措施使用规定,制定监督执纪执法程序及措施使用审批表,确保措施使用严格符合上级规定。

抓执行促落实。对措施使用实行是否必要、是否适用和是否合法合规进行严格审核审批,扎紧措施审批的“口子”;严格执行措施使用中的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采取技术调查、留置等措施,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批。

抓督查促整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措施使用情况的检查,推动措施依法规范使用。加强措施跟踪调度,对措施即将到期的及时提醒,严防出现超期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晓丽 杨敏娟)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