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6-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保障工程持续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连日来,河津市水利局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河津市水利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同时,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项目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对已完工验收合格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按工程建设地点和受益范围,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应及时办理工程产权和财务移交手续,并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提供证明文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此外,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人深入各村对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登记情况、专项资金支付情况、示范村供水管道水表剩余情况开展核对检查,对农村供水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及时掌握河津市农村水利工程资产和运行、管理有关情况,建立工程台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曹文娟)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