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6-01
本报讯 为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盐湖区检察院围绕“指南针未检”品牌,专注打造“一院一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5月31日,盐湖区检察院成立“青萍未检”工作团队,并发布了“青萍未检”标志。
青萍,意为:青萍之末。它语出宋玉《风赋》“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蘋之末”。青萍之末一般指青蘋之末,用于形容细微之处,也用于形容各种事物不知不觉发生。现代用以喻指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该院用“青萍”作为未检标志,意为坚持从细微处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下一步,盐湖区检察院将以打造“青萍未检”品牌为契机,积极推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特色优势,坚持从细处着手,从实处发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持续推进“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进一步做强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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