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4-2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李婉玉)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通告,自4月24日起,盐湖区范围内的自然人增量房(新建房)契税征收业务办税地点,由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变更为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此举旨在落实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要求,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宜的纳税人,可前往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契税窗口。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