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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4-21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4月20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晋民所作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检察改革,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运城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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