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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检察院“牵手”社会力量 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7-28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筱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政策,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日前,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在对一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联合小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三方共同签订了观护帮教协议。检察机关“牵手”社会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的考察、帮教和矫正,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全力帮助其“零障碍”回归社会。

协议中,该院要求作为观护帮教对象的涉罪未成年人在观护帮教期间做到:认真接受教育,自觉接受考察,并积极参加检察机关及社工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主动接受监护人及其他帮教人员在生活、交友等方面的管教,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不得吸烟酗酒,不得违规进入娱乐场所,不得夜不归宿,不得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等。

同时,该院和社工组织也积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观护帮教服务:安排其参与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团队活动、公益劳动等各类观护活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在观护帮教基地学习一技之长;定期与其谈心、听取思想汇报,并及时与监护人交流观护情况等。

下一步,该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三方签订的观护帮教协议,主动履职、积极作为,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受帮教,使其切身感受到社会的谅解和宽容,真诚悔过,增强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为早日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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