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张莫 吴文诩时间:2022-07-04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近五年审理的40余件诈骗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也显示,近年来收藏品类诈骗案件中,80%的被害人群体是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这类骗局有何套路?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北京京城文一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公司以销售收藏品名义进行大规模集资。涉案公司以中老年人为目标,通过发小广告、拨打电话、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他们到公司,随后以高出实际价值几倍的价格推销中乌整版钞、美元八连体等收藏品,故意夸大所谓收藏品的升值空间,许诺高价回购或代为拍卖,诱骗客户投资1000万余元。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胡柳青青介绍,收藏品诈骗一般有两种套路。一是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人拍卖服务费。此类犯罪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收藏品或老邮票、纪念章等老物件为由,虚高物品价格,吸引老人将手中老物件进行拍卖,并收取高昂拍卖服务费。二是虚构公司藏品价值,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犯罪分子虚构自己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具有较高价值,并向老年人作出虚假承诺,以短期内商品会增值且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回购为由,吸引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上述两种套路有时还会合并实施。”胡柳青青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泽也表示,有一部分诈骗还以“高价回购、定期返利”为诱饵。广大收藏爱好者投资文物收藏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公司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等表面现象判断公司经营状况。(《经济参考报》)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