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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2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怎么领?如何用?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4-30

为推动我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应对因新冠肺炎疫情给文旅消费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刺激文旅消费,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向市民发放总额2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

本次活动重点支持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书店、影院、文创休闲街区和夜间消费集聚区七大类文旅实体商家,具体名单将在市文旅局官网、中国银联山西平台进行公布。

该消费券发放范围是全体在运人员(包括市外来运人员)。券种设置有3种,一是书店影院类消费券(包含书店、影院类等经营场所),拟投放20000张,共计50万元;二是文旅通用类消费券(包含景区、旅行社、文创、休闲街区和夜间消费集聚区类等经营场所),拟投放40000张,共计100万元;三是运城旅游年票专项消费券,拟投放50万元。

5月15日至6月10日,消费者在购买运城旅游年票后,可领取定向电子消费券50元(不能转赠和提现)。票券有效期为领券后至7月3日24时。

其余两类专项消费券投放时间是5月15日至8月8日,分三轮集中发放,第一轮投放时间为5月15日9时30分,有效期为领券后至6月10日24时;第二轮投放时间为6月11日9时30分,有效期为领券后至7月8日24时;第三轮投放时间为7月9日9时30分,有效期为领券后至8月7日24时。

消费者可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本地专区”进入活动页面,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可抢消费券,获券人员可以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

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线下进行核销消费;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核销1张消费券;当已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券也将作废,不能再次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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