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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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