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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暂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8-06

本报讯(记者 李宏伟)近日,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通知,暂停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暑期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学校不得利用暑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中补课,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必须做到依法依规,严禁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营销,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积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稳步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各方面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类咨询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的监管,严禁其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围绕学科类培训机构集体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面向学龄前儿童进行文化类课程教育和学科类线上线下(含外语)培训、作业总量严重超标等重点问题,加强网络巡查和实地督查,对违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强统筹,专门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对于顶风违规、有禁不止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要指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向参培学生、学生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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